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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5月28日

法律權利?獅子大開口?


法律權利?獅子大開口?

文 / 顏宏斌

    和解,最忌諱意氣用事,更忌諱一句「不然你去告,判多少我賠多少,有本事來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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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場景:某速食餐廳內,一個不起眼的角落

    依慣例,提前半小時抵達現場,再次將手上資料與卷宗順過,安心的喝咖啡等待對造。十點,準時撥通電話:「李小姐嗎?我顏先生,我在餐廳一樓。」

    原來對方也提前十分鐘抵達,一共四人來勢洶洶。

    「李小姐,希望今天能一次就將事情解決,不浪費彼此時間,大家和氣生財。」我釋出善意,與理賠科人員握手後,直接進入主題。

    根據初步研判表及現場圖,我方與對造肇責比例應為五五無誤。對方車體保險桿略有刮傷,但外觀無明顯毀損。我方受有腦震盪、挫傷、以及財物損失若干……

    「等一下,那天騎車那個怎沒來?」坐在我對面,一頭灰髮的先生開口,阻止我繼續說下去。自稱肇事者配偶,開口就有主導談判意味。

    「我受委於王小姐。」早已將委任書攤平在桌上,對方似乎一眼也不看。「可以繼續了嗎?」

    依照傷勢、醫療費用、各種損失以及財物損失評估,我方具體求償十七萬。不高,這金額其實只是常見數字。何況早已與對方聯繫過,達成共識的話,由保險公司吸收即可......本應如此!

    李氏夫妻一見求償表,一副不置可否。倒是身旁理賠科人員先表明態度:「顏先生,既然王小姐那邊請你來,想必應該是對車禍求償比較熟稔,那,今天這金額是不是有點不合行情?」

    早料到對方會如此反應,我點頭:「對於求償總數部分,如果有異議沒關係,也請提出你們看法。」我比了比桌上那疊清單以及佐證文件。

    肇事人李小姐插話了:「顏先生,我們是很有誠意來和解的,沒想到你們卻這麼過份,根本獅子大開口。當天王小姐受傷,我們第一時間就有把他扶起來,還有看過他的傷勢,根本沒怎麼樣,車子也沒有損壞得如此嚴重。才稍微輕輕碰一下而已,哪有可能壞這麼多!?更何況,我之前也有車禍受傷的經驗,傷的比他還重,我也沒有要這麼多!你們是不是太欺負人了?」越說越激動,黝黑色皮膚逐漸脹紅,語畢,頭偏過一旁。

    我對著李小姐,想要把他的注意力拉回:「李小姐,你車禍過,相信能體會發生車禍的無奈與痛苦。何況今天傷勢程度並不是我們自己說了算醫師診斷證明:外科、急救科,都明確寫出病況與傷勢。如果真要獅子大開口,依照王小姐收入,在法律權利內,我方請求金額應該是兩倍以上。今天真的是很有誠意希望一次解決,所以我們只要求一半,且是保險公司可負擔的金額。」

    翻開至診斷證明書那一頁,一共三份,中西醫都到齊了,連同還沒申請,最少有四種版本,一個比一個嚴重。原本預計寫上的金額約末30出頭,但怕夜長夢多,直接用底價和對方談,希望一次就能成。

    沒想到對方反應仍如此大,看來......。

    李先生發難道:「我們也是很講理的,今天你要修車,我們也要修車。那天撞到之後車子不能開,我們也打算送去維修,乾脆整台都換掉,再來跟你們求償好了!」語畢,臉往右一偏。

    夫妻兩人剛好一人偏一邊,視線完全沒有交集。到底是因為車禍所以有了爭執,還是本來就水火不容,這不得而知。

    唯一清楚:他們,勢必難以善了。

    沉默,尷尬靜了幾分鐘。只有偶爾春雷乍響與店員歡迎光臨的聲音,擺盪著。

    和解、求償過程,如同法院審判,針對爭點、法規引用、適法性、證據能力求償金額,在兩造雙方對立之間,尋求平衡,擺盪著。

    「好吧,保險公司這邊最多能出到多少?你們說有誠意,讓我瞭解一下誠意的程度到哪。」擺盪著,希望將僵局打破。偶爾,除了金錢之外,其實對方要的只是一種感覺。類似台灣人買賣時,殺價得到一點小便宜的快感。

    只是我猜錯了。

    「我跟你說。」陳先生深吸一口氣,似乎要平穩住情緒:「今天,我們很有誠意要談。但是你們太沒誠意、太過份了。我們一、毛、都、不、賠。就走訴訟程序吧,看法官怎麼判,判多少我們就賠多少。我們也不是沒跑過法院,很清楚,連狀紙都自己寫。沒關係你就去告,我們跟你耗。」

    語畢,一眾四人揚長而去,徒留滿桌資料,與無奈長吁。
 
 

※※※※※※(後續發展)

    「其實,就是客戶不爽,所以他說歡迎提告。」陳課長喝了口涼茶,面帶笑意望向蔡委員。

    而桌上那張被雨水溽濕的求償清單,大大紅字嘲諷似框在求償金額旁:歡、迎、提、告

※※※※※※

    時值炎夏,午後雷雨很是惱人:霎時遭逢急雨,忽地遇見天晴。一件剛洗好昂貴西裝,數十秒便泡了湯。

    特別是九如路底有段路,無樹無林、無蔭無屏,驟雨至,連躲起穿雨衣的時間也沒,此時,才真體會「開車有開車舒適,騎車有騎車自由」,即便找不著停車位,也不必四處倉皇躲雨。

    兩點十九分,報到前一分終於停好車,上會議廳完成手續。

    一個月前,因為李先生那句:『我們一、毛、都、不、賠。就走訴訟程序吧。』於是,今日正式針對訴訟前哨開始進攻。出發前思索上回僵局,已有心裡預期:

    1.對方全體原班人馬出現,鬧的很僵,於是法院見
    2.對方只有李太太出現,但價碼仍舊開的很差,於是法院見
    3.對方全體都沒有出現,根本I don't care,於是法院見
    4.對方非常有誠意來道歉,什麼都答應。但這是妄想,還是法院見

    「王小姐,十分鐘後準備開始調解,如果僵持不下,可能要請你跑一兩趟地檢。」發簡訊向客戶報告進度,做足心理建設,雖然錢不多,但就一口氣問題。

    要告,來告。

    沒有表示歉意與和解意願,在和解場合落下狠話,豈不讓人如梗在喉?

    要告?來告

    於是按照流程,試行調解,調解不成下個月就法院見。雖然僅僅為了十多萬。

    兩點三十五分,貌似「阿嫲」年紀的委員出現,厚厚粉底藏不住歲月滿是斑駁痕跡,眼角笑意盈盈,讓人好生親切。

    現場其他人員都稱他「蔡媽媽」,很有輩份頗受敬重。

    「外面下雨,沒有淋濕吧?辦公室那邊有吹風機,你要不要吹乾再談。」蔡媽媽笑笑的說,順手拉著我就要往辦公室走。

    我見著對造已在位置等候,為避免浪費時間,抽了幾張面紙抹去鏡片上水珠,示意開始。

    雙方當事人都沒到,僅受委任人出席。對方受任代表,於上次和解出現過,白瘦臉龐戴副黑色膠框眼鏡,斯文嚴肅,乍看頗有幾分學校教務主任味道。在我坐下以前,他正專注手上資料,直到我拉開椅子,他才察覺。

    「你好,希望今日能順利解決。」我首先釋出善意。

    他點點頭:「我姓陳,代表李小姐處理此事。」同時遞出名片,公司LOGO是那棵無處不在的大樹。

    「陳課長你好。」頭銜是營業課長,與一般理賠科員出面調解情況不同,業務與內勤似是互相結合支援。

    簡單自我介紹後,進入主題,針對本案雙方無法達成共識處進行調解。我主動向蔡委員描述狀況:雙方車禍,肇責對等,我方受有體傷,雙方互有財損,爭執點是對造方態度傾向不談......。同時把現場圖與研判表陳列於前,加註顯眼顏色,特別是求償金額的部分:十七萬

    蔡委員閱畢後點頭微笑,似乎不表贊同也無反對,望向陳課長。

    他卻轉頭望我說:「顏先生,金額有談的空間嗎?」開口,切入要害。我點頭,示意他繼續。他看了一眼蔡委員,又再轉向我:「其實,上次談完,又或者,上次根本不需要談,直接調解就好。」

    談,等於沒談,還更糟,上次的確如此。

    「李先生和李太太兩個人脾氣本來就不好,不管你們求償多少,他們肯定都不高興。更何況,你一開口,十七萬。光看數字他們就翻桌。」他特別用台語強調翻桌。「而我的業務當天也在場,你想,客戶不爽,業務又在場,我怎麼能同意多賠一點?所以我寧願閉嘴,到調解再談,請他們委任我過來。」

    我聳肩道:「我沒說價碼不能談。當天強調『價碼有談的空間』,是李先生一口咬死說要告來告!」攤開前次用來談和解的求償清單,畫了許多紅藍字,是對金額認定有落差的增改痕跡。因放在上衣口袋,有些雨水溽濕部分字跡模糊。

    陳課長搖頭:「客戶不懂專業細節問題,只看最後金額,其他聽不進、也聽不懂。其實,就只是客戶不爽,所以他說歡迎提告。」陳課長喝了口涼茶,面帶笑意望向蔡委員。

    如何接他的球,我了然於心,於是,會心一笑。「那專業的事情,還是讓有經驗的保險專家處理比較妥當,是吧陳課長。」

    他也對我笑了。

    蔡媽媽從頭端坐在兩造桌前不語,此時饒富興味笑了。回頭,進辦公室拿茶具出來,悠哉倒了三杯茶。

    事情很順利,可不是嗎。她的舉動如此說著。

    很快,我們把清單上各項金額核對,去異存同,相互參酌意見,約五分鐘,就得到一個新的金額。

    「還要算上責任分攤。」他寫下一個我也滿意的數字。一開始,肇事責任比例分攤,和解時我也提到。只是對方完全不聽,直接否決。

    今日,明理人談明理事,非常順利:

    一、所有損失得到賠償
    二、得到應有的慰撫金
    三、雙方不用走訴訟、不用進法院、不浪費時間
    四、客戶滿意,對方安心,皆大歡喜

    兩點五十五分,調解僅二十分鐘,順利結案。

    沒有翻桌,沒有打架,沒有要告來告,只有雨過天晴......
 


2014年5月13日

訴訟,是誰贏了誰?

訴訟最大的成本是時間


《訴訟,是誰贏了誰?》

文/顏宏斌

    「證人,我再問你一次,到底車子是有開還是沒開?」咳了兩聲,法官開始不耐煩,語氣略顯急促。

    二十一法庭外,午後雷雨驟降,轟隆轟隆,法警連忙將兩側窗戶關緊,避免潑雨。法庭內氣氛凝重,證人緊張搓起雙手,完全迥別於五分鐘前一派輕鬆。

    今日審判程序,由於上次準備庭被告提出新事證,要求傳喚證人,所以先就證據爭點部分做釐清。

    證人姓何,穿著打扮年輕、中性,與被告交情不錯,雙方在等候開庭過程不住交頭接耳,有時嬉鬧,對於接下來的事似不放在心上。

    何小姐挪挪椅子,低頭看著螢幕說:「應該......就是突然停下來,但是他並沒有開,車子有切出去

    法官示意事務員提示警訊筆錄,然後比了比中間一段:「你的說法和被告根本矛盾,他說有開,你說沒開。他說他直行,你卻說有左轉,我想請問你們真的是同一時間坐在同一台車上嗎?」話尾方落,法官重重拍了一下桌子,似對證人前後說法相左發慍。

    「何小姐,你想幫朋友,我能理解。但是你要弄清楚一件事情,你朋友過失傷害才六個月偽證罪是七年以下徒刑,你也知道今天調查證據的關鍵就是到底他有沒有開車行進、左轉
你再這樣,有可能幫不到他,還會害了你自己。再問一次,到底是〝有開〞還是〝沒開〞,你只要回答我〝有〞或〝沒有〞就好。」

    「有。」何小姐的聲音很輕,淹沒在外頭雨聲淅瀝裡。法官做出了一個滿意的表情,指示進行下一個流程。一旁檢座面無表情,似是早已料到這種結局。

    畢竟,一個近一年車禍,依照常人經驗,怎有可能「鉅細靡遺」將發生一切做深刻描述。

    被告王小姐臉色沉了下來,打算扭轉方才不利證人供詞:「報告法官,我想應該是時間太久,所以證人他才會有些印象模糊實際上並不是他講的那樣。」

    「王小姐,上次你說記錯,所以證人費我也花了,證人也是你找的。而且我很肯定你們沒有串供,因為你們說法根本矛盾。現在你又說,證人也記錯,不然判決書我乾脆寫『被告記錯,胡言亂語,所以無罪』,好不好?」旁聽席與證人席傳來一陣輕笑。

    「三十分鐘前,我問你們有沒有和解意願,你們考慮如何?不然我今天就要判了。」法官下了最後通牒,五點四十分,看來是要下班了。

    旁聽席上,被告王小姐的應援團王媽媽講話了:「報告法官,不是我們不和解,我們很有誠意要和他們和解,而是他們開的金額太高。」他指了指告訴人陳阿姨。

    法官接著說:「但是前兩次,他們開價從35萬一直降到14萬,你們卻還是不能接受。我跟你們說,誠意不能當飯吃,而且他們傷成這樣,才要你們14萬,老實說,真的非常低。不然我今天判下去,如果有罪罰金就超過三萬,民事部分你們還要繼續打。差沒幾萬塊,我問你們,今天在座這麼多人不去賺錢,寧願花時間在這邊打官司浪費時間,一兩萬塊很多膩!」

    王小姐的應援團七人頓時都低了頭。

    畢竟,這一年來,包含和解、調解、偵察、準備、刑調,最少也奔波七、八次。如果用時間金錢去算,這群人的損失早已不止這些錢。

    「好,我們同意調解,請法官安排,然後給我們一點時間去籌錢。」被告席,王小姐終於低頭認了。

    而原告訴人陳阿姨,高興握起我的雙手。終於,延宕一年,總算雨過天晴,不用再法院奔波。

    回家路上短暫歡愉,心底卻迴盪法官那句話:「在座這麼多人,寧願花時間在這邊打官司浪費時間?」

    無故爭訟為那樁?為?為公道?為正義?還是為了......那不堪的金錢

    傷者要的是能彌補自己損失
    肇事者要的是能降低被求償價額
    而意外,難以預測的,就是「傷者損失有多大?」「肇事者有沒有理賠能力?」

    天平兩端沒有公道,只有各自各的打算。

    然而如同我課堂上經常講,也在客戶面前不厭其煩的提:「不是我要推銷你保險,而是保險確實是資產保全中,成本最低,效益最大的金融工具。你可以有一百種理由告訴我不需要,但絕不能因為嫌貴而拒絕。因為,出事被求償,才是你無從計算的『天價』!」